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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共同财产不可擅自处分

2009-12-02 16:42:08 来源:王思翰


家庭共同财产不可擅自处分

读者问:母亲、弟弟和我用共同收入在原有宅基地上建了新房6间。同村邻居租用了两间,而这两间房被我弟弟私下卖给了邻居,我能要回这两间房吗?  

  解答:这6间房是你们三人共有的家庭财产,你弟弟一人无权处分此房产。没有你们三人同意的情况下,你弟弟擅自处分房产的行为是无效的,你应该向法院诉讼主张这个买卖行为无效,要回卖出的两间房子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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